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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院内各经营户会议纪要

【来源: | 发布日期:2013-04-07 】

学院院内各经营户会议纪要

时间:2013319 星期二

地点:综合楼二楼会议室

参加人员:王一平主任、陈永仁副主任、王月花、芦维芬、许文鹏、院本部21户商铺租赁人。

会议内容:

一、王主任传达了学院在校园内公共场所禁烟的统一部署,要求校园内各经营户禁止出售香烟,同时要求产业办人员及各经营场所工作人员严禁在校园内公共场所吸烟,建立无烟校园。

二、陈永仁副主任就院本部商铺管理详细做了要求:

1、 学院各商铺要服从学院的规定,严禁出售香烟,对现有的

存烟务必在201341前处理完毕,如在41之后校内商铺出售香烟经产业办检查发现后,将予以重罚直至终止租赁协议。

2、规范经营,证件齐全。出售物品明码标价,诚实守信。还没有办理营业执照和健康证的商户抓紧办理,未办理者,后果自负。

3、没有食品流通许可证的商户不准出售食品,办理了营业执照及食品卫生流通许可证的商户,可以出售食品,但是决不能出售假冒伪劣商品和无厂家,无保质期、无包装的“三无产品。绝对不能出售过期食品、腐烂变质食品。同时要求出售食品及饮料的商户建立食品饮料购进台账,索证索票,产业开发办不定期检查台账。

4、抓紧设置销售食品、商品给顾客留有销货票据的打票机。

5、学院各商铺从业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与学生发生口角和肢体上的冲突,有问题通过正常渠道反映解决。

6、商铺要做到室内外环境卫生整洁,铺面、库房摆放有序。不乱贴广告、垃圾要及时清理。影响校园美观者,视情况予以处罚。

7、各商户要自我做好安全工作,防火、防盗、防漏水是商铺的重点安全工作。库房严禁生火做饭,使用大功率电器。

三、产业开发办要求各经营户负责人对学院禁烟规定进行表态,大家表示理解,愿意服从学院大局。按学院规定办,不出售香烟,若出售按学院的规定处理。

产业开发办